可逆性脑卒中治疗专科医院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余生守护的难题,我们可交给社会监护机构
TUhjnbcbe - 2022/10/12 11:27:00
治疗白癜风专科医院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yyjs_bjzkbdfyy/
01:52

年12月31日,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迎来了机构成立以来的首位正式签约者,这位75岁的独居长者委托中心作为其监护人,在自己入院手术乃至无法表达医疗决定等情况时,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对“意定监护”做了如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承担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现实生活中,自然人配偶、子女、父母等是其法定监护人,很多人生紧要关头,往往是监护人替我们做出重要决定。如今,依托《民法典》而生的社会监护社会机构主要帮助哪些人群?到底能为我们处理哪些问题?又体现了怎样的社会进步?广州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蔡盛与咨询者恳谈

在中山八路附近的荔河商贸中心6楼一间不大的写字楼里,记者见到了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的理事长蔡盛,他办公桌后的书架上摆着一排《民法典》,墙壁上还张贴着大幅宣传海报。海报介绍中心的主要服务对象——失独老人、独居老人、孤寡老人、单亲家庭、无人监护病患、重危疾病患者、特需儿童家庭。

海报还印有中心的服务内容——受托为代理人与监护人后,中心将协助选择或决定养老、护理与家*等服务人员;按照委托人意愿,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案、并做出医疗决定;代理民事活动(委托人亲办的除外);代理进行非诉讼业务以及身后事项的安排与执行。海报最后还附上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和第二十九条。

案例:独居老翁苦等弟弟手术签字

“我们是民*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的广东首家社会监护机构,从年11月17日成立到现在,每天来咨询的老人有十多个,其中已有3人表达较为确定的签约意向。”蔡盛告诉记者。机构的首位签约者是一位75岁的独居长者。

“这位老人子女不在身边,平时和他们也少有往来,主要与72岁的弟弟接触比较多。此前,老人曾突发疾病需要手术,医院为他的手术签字,但那天却突然有事不能及时到,老人只能忍着病痛在病房内苦等,直到弟弟最后姗姗来迟,签字后才进入手术室。老人担心,如果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势必会影响他的治疗。”蔡盛告诉记者,得知机构成立之后,这位长者便急匆匆找上门来,希望中心能在他出现手术签字、住院期间需要陪护的状况时,作为监护人在医疗机构内签字,并在整个住院过程中对他进行陪护,而中心也在12月31日与其签约。

“第二位有明确签约意向的长者是位单身人士,孩子是一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亲人均不在广州居住。她主要是担心自己随着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万一发生重疾需要手术治疗的时候,她将面临躺在手术台上却无人可签字的窘境。”蔡盛介绍,“她曾多次找过自己身边的朋友和同事帮她做这件事,但朋友和同事都害怕担任婉拒了她,在得知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成立后,她非常急切地表达了想委托中心做为监护人,为其解决问题的意愿。”

第三位意向委托人的情况比较特殊。蔡盛介绍,他叔叔婶婶膝下无孩且年事已高,平时有头疼脑热、三病六痛都会找他。他本人觉得照顾叔叔婶婶是应尽的义务,也符合自己的心愿,根本没想过从中牟得什么利益,却也害怕流言蜚语,因此希望能有第三方机构来成为叔叔婶婶的意定监护人,“目前,我们正在和他的叔叔婶婶进行接洽。我们给出的建议是让侄子成为第一监护人,中心成为第二监护人或者充当监督人角色,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到目前为止,几乎每位咨询者最关心的都是关键时刻自己的医疗决策。医院签字?谁来陪护?医疗应介入到何种程度(如是否进行插管、鼻饲)?当身体进入不可逆状态时是继续维持生命,还是选择有尊严地离世?”蔡盛告诉记者,有的老人会明确表示,当身体进入不可逆状态,同时存款用掉了多少时,即停止医疗,这与生前预嘱有相似之处,“生前预嘱本身无确定法律效力,我们中心会通过委托人书面声明的方式,来保障老人意愿的实行。”

原则:只做监护不碰财产

蔡盛原先是一名专门负责遗嘱领域的法律人士。年底,他就计划筹建这样的社会监护机构。年,《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实施,让蔡盛的愿望得以更快落实。

“我在工作中发现,社会监护机构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多次遇到独居老人抱团养老的情况,老人在一起是可以互相照顾,大家也比较有共同语言,但有一件事却是办不了的,那就是老人需要住院了、手术了,和你住在一起的同伴却没办法给你签字,因为他们不是你的监护人,而且,现在很多微创手术,都需要监护人签字。其实不仅仅是手术住院,失独孤寡老人想住养老院都不行,就是因为缺少监护人签字。”蔡盛告诉记者,在意定监护制度出现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监护已有类似的规定,即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确定的监护人依法承担监护责任。《民法典》规定的意定监护制度将适用人群扩展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分体现出该制度对目前社会需求的重要价值。

意定监护虽然规定没有血缘关系的个人也可以成为监护人,然而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这常常会碰到“道德质疑”,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上海水果摊主获赠老人万房产案件。蔡盛介绍,上海的这名老人带着常年照顾他的水果摊主去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把自己名下价值万元的房产有条件地遗赠给他。老人的亲属发现后提出异议,带着老人去做精神鉴定,认定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案子非常轰动,相信无论如何裁决,都无法让所有人接受,但老人的精神鉴定是年进行的,无法追溯证明多年前他签署‘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协议时是否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对于水果摊主本人,他也必然会面临不小的压力。”

蔡盛介绍,为了规避类似的道德风险,中心在成立伊始便确定了一个原则:专心做意定监护,一般不涉及委托人的遗产。“作为意定监护人,我们会按照协议中书面约定的老人的意愿去履行事务,获得服务酬金,对老人的财产不会经手,比如我们有一项服务叫日常探视,在签约时,我们会和老人约定,每个月有几次电话探视、有几次视频探视、有几次上门探视等,这项服务目前是按月收费,具体数额根据探视方式和次数而定,如果需求比较简单的,每月收费范围可以是—元。而当老人丧失行为能力,陷入昏迷,我们代为做医疗决定并签字确认时,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提供服务的复杂程度确定服务酬金。”

实践:委托人个性化需求仍难满足

据悉,为确定委托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的精神状态,一般会通过行为能力的专业问题进行评估,比如“你叫什么名字?”“今天星期几?”“知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接下来要干什么?”等等,只有委托人对这些问题都有清晰正确地回答,才会继续与其签订协议。全程都会录像、录音,以记录与证明当时委托人的精神状况适格能真实地做出意思表示。

“从法律层面上讲,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因此我们在面谈和订立协议的过程中,会提前将这个情况告知委托人,如果委托人还有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我们也会提示委托人提前将情况告知并进行积极沟通,目的是最大程度地促进和谐的家庭关系,不能到后期发生情况出现矛盾的时候再以对抗的方式去解决。”蔡盛告诉记者。

但在实践过程中,蔡盛仍发现很多问题机构也很难解决。比如有一位失独老人表示,自己有两套房子,如果治疗过程中自己陷入昏迷,医疗费又不够时,就把其中一套房子卖掉作为医药费,“这就牵涉很多问题,比如老人陷入昏迷时,谁有资格来卖这个房子?房子卖多少价格合适?卖不到这个价怎么办?老人原以为很简单,但往深了想也很纠结。但这位老人也是很伟大的,她希望未来的遗产能够全部捐出,帮助和她一样命运的人。”诸如此类的需求必然要求专业人士与机构参与其中,共同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

专家观点:加快建立老年监护的社会化支持

年12月26日举行首届“南方老龄法治论坛”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论坛”上,原广东省民*厅副巡视员、广东老龄产业研究院院长王先胜告诉记者,法律设定意定监护制度,就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在法定监护人及公职监护人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监护责任时能保障自己应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他建议全社会要建立老年监护的社会化支持体系,包括普及专业监护人(组织),建立老年监护监督机构(组织),培育社会化监护人才队伍,吸收和培训公民担任意定监护人,*府各相关部门为推动老年人监护制度落地出台法规*策,投入必要的财*资源等,但目前这种老年监护的社会化支持体系还没建立。

王先胜建议,应通过各项措施,推进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落地。如建议各地卫健部门选择具备条件的行*区域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进行老年人意定监护的试点,摸索经验。在试点工作中解决好宣传发动;案例引导;建立专业监护人组织、监护人监督机构或组织;选任监护人;制定意定监护协议标准文本;指导和监督意定监护协议的履行等相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出台指导性文件予以规范,再逐步推广。

王先胜还建议,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意定监护提供专项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经济比较困难,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解决社会监护的服务经费。”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

1
查看完整版本: 余生守护的难题,我们可交给社会监护机构